當學員完成課堂中的所有課程內容後,
「老師」或「承辦人」 可設定學員是否能領到以下證明
  1. 完課證書
  2. 課堂證照

下方將說明「老師」或「承辦人」要如何設計課程讓學員拿到上述兩項完課證明。
重點
  1. 一、完課證書
  2. 1.
    啟用完課證書 & 學員下載證書說明
    課堂「老師」或「承辦人」皆可做課堂證書設計,
    相關操作說明可參考 : 設計課堂證書

    「老師」或「承辦人」有將證書 啟用
    學生在完課後即可至課程最上方下載完課證明。
  3. 二、證照核發

    若課堂需額外核發證照,
    則須是具有 證照管理「承辦小組名單」權限者才可開啟課堂中的 "證照核發" 功能。

    下方將說明 1. 如何設定「承辦小組名單」權限2. 如何核發證照
  4. 1.
    設定承辦小組名單
    設定路徑 : 課程中心 / 一般證照管理 / 設定承辦人小組名單

    需具有 "系統管理者""證照管理者" 權限者,
    才可設定「承辦人小組名單」人員。
  5. 2.
    啟用核發證照
    具有 "證照承辦小組人員" & "課程管理者(ex. 課堂老師、課堂承辦人) " 權限後,
    即可至課程中點擊左方欄位的 "核發證照" 啟用此功能。

    若啟用 "核發證照" 功能,
    當學員完成該門課的所有課程內容後,
    系統將會 自動核證照 至學員的 "我的證照" 列表中。